發行人在發行權證時要設定發行條件,而發行條件包括標的股票、履約價、行使比例、到期日、波動率及無風險利率等,雖然A、B權證所連結的標的股票相同,但其他條件(如履約價、到期日、行使比例…等)不同,報價自然就會不同。
權證是有到期日的商品,發行期間通常為6~12個月,一但權證到期了,看盤軟體就會找不到那檔權證喔。
權證為股票所衍生出來的商品,當標的股票除權息時,權證無法像股票一樣配發權息,但會以調整『履約價格』以及『行使比例』來保有權息,例如,認購權證遇標的股票除權息時,會將履約價格調降,同時調升行使比例,以保有權證價格不變,使投資人的權益不受影響。
當標的價格不變,但距到期天數減少,權證價格自然就會往下降,這就是權證的時間價值損失。
時間價值好比一個夢想的預期,當權證距離到期日越長,表示此檔權證權證標的股走勢如預期方向的機會越多;反之,若權證剩餘天數不多,則表示標的股價上漲的機會越來越小了。因此,若標的股票的價格遲遲不表現,則權證將產生時間價值損失,投資人千萬不要把權證當成長期投資的工具,以免白白損失時間價值。
一般而言,權證價格與標的價格有一定程度的連動性,但當權證非常價外,或是距到期日很短時,權證價格就會變的不敏感,因為這代表這檔標的要超過履約價的機率較低,所以權證的委買報價就不會跟著上漲。
此外,如果權證的理論價格漲幅未達0.01元最低升降單位時,權證的報價也會維持不變。
會發生這樣的現象,有可能是以下原因
(1)權證收盤價因市場需求強勁而偏離理論價格:
權證收盤價是採集合競價產生,如果需求強勁,權證的價格很可能會被成交在高於理論價格甚多的價位,次日,權證發行券商會依照標的開盤價格所計算出的理論價格進行報價,此時,就可能會出現權證開盤委買價較前一日收盤價降低許多的情形。
(2)前一日權證的最後一次成交價格不是成交在收盤時:
權證的最後一次成交價格如果不是成交在收盤時,那麼有可能前一日的權證收盤價會偏離該檔權證以標的股票收盤價計算出的理論價格;而次日權證發行券商會依照標的開盤價格所計算出的理論價格進行報價,此時,就可能會出現雖然標的前一日收盤價跟今天的開盤價一樣,但權證開盤委買價和前一日收盤價不一致的情形。
發行人未報價原因可能有以下幾種原因:
(1)權證理論價格低於0.01元:
因權證申報的最低報價為0.01元,所以當理論價格低於0.01元,發行人便無從申報。
(2)權證理論價格低於市場之跌停板價:
當權證價格被追高偏離合理價格,使當日證交所公告之市場跌停板價高於權證理論價格,這將導致發行人無法報價。
(3)權證標的股票的價格漲(跌)停時:
當標的價格漲(跌)停時,因權證發行商無法進行避險,因此只會進行單邊報價。
(4)權證之標的股票暫停交易時:
當標的無法交易時,發行人無法避險,因此權證便無法報價
(5)價內程度超過30%:
當權證的價內程度已經超過30%時,發行人得僅申報買進價格。
(6)報價系統當機:
此現象較少見,時間也較短暫,發行人會在其網站上進行公告。
建議投資人避免用市價單敲進權證,以免買到高價,賣到低價。
由於權證的漲停價格是以『標的漲停價的絕對金額*行使比例』來計算,因此漲停的幅度可能超過10%,加上如果剛好碰到權證造市單鋪單間的秒差,投資人貿然以市價買賣,有可能會成交到非發行券商的掛單,可能買到不合理的價格。建議投資人可多使用券商網站計算合理的權證價格後再進行掛單。